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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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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简单。”萧朗拨通了电话,说,“去档案室翻一翻,有确凿的作案日期,找起来也就简单了。”

被萧朗说中了,在北安市公安局档案室里,萧朗和凌漠很快就在那一排排档案柜的中间,找到了一卷名为《1997.07.12北安市北山区晋茜被绑架案》的卷宗。卷宗里有一份详细的案件调查报告、十余份询问笔录、二十余张现场照片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看完这么多材料,凌漠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当时的画面。

晋茜,事发时二十七岁,北安市居民,父母去世得较早,没有兄弟姐妹。1994年,和南安市居民孔伟胜结婚,并随即移居至南安市。1997年3月,晋茜和孔伟胜感情破裂而离婚,晋茜独自一人带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孔华回到了北安市,住回了晋茜父母留下来的老宅。

1997年7月12日,星期六,中午。晋茜的一名邻居在午睡期间,突然听见楼下有一阵喧哗之声,于是起身看热闹。在这个破旧的小区门口,晋茜正哭喊着,和一个男人争抢那只有两岁的男孩。晋茜撕心裂肺地哭喊、呼救,旁边有很多围观群众,但无一人上前阻止。不是这些围观群众冷漠,而是那个男人声称自己是晋茜的前夫孔伟胜,自己对孩子有抚养的权利,现在是来讨回自己的这项权利的。这种家庭矛盾,其他人确实不好插手。

可是只有这一个邻居知道,晋茜哭喊着说不认识这个男人,是真的。因为她以前去晋茜家的时候,看到过一家三口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并不是眼前这个抢孩子的男人。

于是,邻居毫不犹豫地报了警。

北安市比南安市小得多,人口也少得多,像是绑架这种重大刑事案件更是极为稀少。所以,北安市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后,仅用了五分钟,就来了十几辆警车,将劫持了晋茜母子二人的男子团团围在防洪坝的一侧。

男人虽然劫持了母子二人,但是似乎并没有提出什么条件。在僵持的过程中,男人突然发难,用匕首割开了晋茜的颈部,并且在她失去意识的一刹那,抢下了怀中的孩子,抛过了防洪坝。一秒钟之内,连杀母子二人,警察当然不能再让他活着。为了尽快解救晋茜,并且腾出时间来搜救孔华,警方的现场指挥官下令开枪。随后,男人被当场击毙。可是,被割破了颈动脉的晋茜已命丧九泉。警方随后组织了大批力量在防洪坝另一侧的南安河里进行了搜救和打捞,可是最终也没有找到孔华或者孔华的尸体。

后期的调查,让警方也十分费解。这个劫持母子的男人的身份,一直没有被查明。在那个刚刚出现dna技术的年代,这种高难度的身份识别确实是很难做到的。警方也怀疑过是孔伟胜雇凶去抢孩子,但是经过调查,当年离婚,是孔伟胜主动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北安警方一直对孔伟胜进行盯梢和调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于是,这一场莫名其妙的劫持案件,也只能销案作罢。

在卷宗的末尾,还记载了一个神奇的事情。

这是一个办案警官把另一卷卷宗里的内容复印后,装订在这起案件卷宗后面的。卷宗里是一起尸体失窃案件。

凌漠看到这一沓复印卷宗的时候,手都是在颤抖着的,他认为,崔振在午后赶来北安的目的,可能就是偷走他们黑暗守夜者组织成员的尸体。可是,卷宗的内容,却并不是这样。被偷盗的,居然是晋茜的尸体。

事发后,晋茜的尸体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北安市殡仪馆保存。在法医们第二天上午赶来殡仪馆,准备对晋茜的尸体进行程序上的解剖检验的时候,却被告知,晋茜的尸体不见了。当时北安市公安局也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对晋茜尸体被盗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可是在当年,不仅仅是公共监控设施十分落后,这座经济落后的城市里,殡仪馆的管理措施也是差到了令人发指。不管警方怎么努力侦查,到最后依旧是搞不清楚晋茜的尸体是被人盗走了,还是被殡仪馆职工误烧了。同样查了一个多月,最后查不出任何头绪。这次对殡仪馆的调查,还查出这并不是北安市殡仪馆第一次出这样的事情了,之前就发生过尸体被盗卖给医学院做标本的案例,出过尸体被家属偷回去土葬的案例,还出过误烧尸体的案例。殡仪馆的台账就是一笔烂账,这也让很多警察认为,晋茜尸体被盗案,很可能只是一个巧合,而不是有人蓄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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